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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去世后 村委会收回宅基地的诉求法律支持吗
摘    要:正案例]1971年秋,李哲父亲李成宝经申请村委会同意、乡土地管理所报批,获得建房宅基地并建起3间平房。房屋建成不久,李哲出生。1995年李哲考上大学户口迁出后,就再也没回农村落户。李哲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在城里安家。2012年春,李哲的父母因病相继去世后,3间平房因破旧失修、无人租用、一直闲置。李哲回乡处理完老人丧事。临走时,村委会就曾与李哲协商,告诉他要么将宅基地转让给其他村民,要么交还给村里。可李哲有自己的打算,老宅虽旧但毕竟是自家的,将来自己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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