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事件”拷问饲料企业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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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菊阳.“地沟油事件”拷问饲料企业良知[J].北方牧业,201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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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菊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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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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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在国外,地沟油经过分离转化为可以回收利用的生物燃料,几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但是在我国,"地沟油"是个敏感词汇,很多人把它与致癌、中毒联系在一起,因为国内的不法厂商从餐厅饭馆地下道捞取质油膏状物,或把劣质、腐臭的动物皮、肉、内脏经过加工以及提炼分离为成品地沟油,并将其作为食用油。2012年2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列出七种"地沟油"犯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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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沟油 饲料企业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 生物燃料 回收利用 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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