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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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喜娟.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的基本原则[J].高等农业教育,2015(2):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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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喜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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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南宁,5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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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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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与交流由来已久,拥有坚实的基础。为了推动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的深入展开,双方应注重秉承尊重差异原则、平等互惠原则、协商一致原则、非歧视原则、优势互补原则,以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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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东盟 高等教育 区域性合作 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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