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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通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
作者姓名:董秀凯  梁启
作者单位: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摘    要: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它不仅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是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近年来,国家在福建、江西、辽宁等省进行林改试点,收到了“群众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双赢效果。2008年6月国家正式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一场轰轰烈烈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全面开始了。

关 键 词:制度改革  集体  实践经验  林权  吉林省  中共中央国务院  通化  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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