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施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 |
引用本文: | 郭伟.农业部发布施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J].中国水产,2013(2):10-11. |
| |
作者姓名: | 郭伟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水产》编辑部 |
| |
摘 要: | 本刊讯(特约记者郭伟报道)近日,经2012年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农业部第9号部长令正式公布,白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1年3月5日发布、1997年12月25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同时废止。我国是渔业大国,也是渔船大国。由于我国渔船作业水域分散,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众多,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较为落后,特别是受水上生产运输活动日益活跃以及极端天气多发等因素影响,渔业水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率增速加快,每年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居各行业前列。
|
关 键 词: | 渔业船舶 水上安全 事故报告 农业部 生产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基础设施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