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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田雄,李涤非,李珂.动态[J].绿色中国(A版),2004(3).
作者姓名:田雄  李涤非  李珂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田雄,李涤非),本刊记者(李珂)
摘    要:我国将开展综合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宣布,我国将在唐山、沈阳、杭州、武汉、深圳和银川开展综合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控制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浓度(强度)及排放去向,产生主要污染物的生产工艺或环节,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及防治措施,排污口的名称、位置(经纬度)、应配备的计量装置、排放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执行的有关排放标准,持证单位必须遵守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违反法律法规所应受到的处罚。其中,重点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中确定的主要污染控制因子,区域特征污染物和行业特征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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