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施国法难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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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新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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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许昌县电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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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8月27日,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法院召开万人宣判大会,依法对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畅红伟、陈宗献判处死刑.案犯畅红伟、陈宗献均系河南省许昌县人.1994年11月至1995年3月,两犯携带钳子、扳手等做案工具,分别窜至许昌县灵井、桂村、陈曹、尚集等乡(镇),先后做案8次,盗窃变压器6台、电动机2台、补偿器3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多元,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损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二案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犯已于当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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