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调查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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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虞城县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效(一)健全了执法体系虞城县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履行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绿色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二)完善了执法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开办事程序,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进行公示,并纳入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杜绝执法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立案、调查取证、审查三分离的农业违法案件办理机制。立案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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