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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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楠,王海.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政策建议[J].甘肃农业,2003(12):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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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楠 王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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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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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在全国推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建国以来涉及面最广、力度最大、影响最深、具有历史性突破的体制创新,也是对中央与地方之间利益格局的根本性调整.从几年多的运行情况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是成功的,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总体框架基本确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原包干制为基础,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逐步提高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的原则设计,采取了"三分一返一转移"的形式,即划分收入、划分支出、分设税务机构、实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二是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三是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四是调整和规范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五是体制过渡基本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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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分税制财政体制 政策 政府职能 预算管理改革 地方税体系 税收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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