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林木采伐计划指标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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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克臣 刘俊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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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延边林管局(马克臣),吉林省延边林管局(刘俊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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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建国以来,我国在林木采伐上所下达的计划指标,都是以原木产品计量,生产原木所消耗的森林蓄积量,在年终统计时记入统计报表,只是一个资料记载,没有指导或控制森林采伐量的作用。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准了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报告》。吉林省于1987年6月9日发布了《关于下发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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