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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皆伐作业适宜作业区面积的探讨
引用本文:关德林,于海洪,李厦.关于皆伐作业适宜作业区面积的探讨[J].吉林林学院学报,1985(1).
作者姓名:关德林  于海洪  李厦
摘    要:作业区是伐区调查设计中区划伐区的最基本单位。皆伐作业时,怍业区面积的大小,不仅影响伐区木材生产成本,而且也影响作业区采伐迹地的森林更新效果。现在实行的《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采伐营林调查设计规程》中规定:"皆伐作业区面积不许超过十公顷"。这个规定,对森林更新是有利的,但对伐区木材生产经济效益较差。皆伐作业时,最适宜的作业区面积,应该既有利于森林更新,森林的扩大再生产,又有利于降低伐区木材生产成本。以上两方面是互相联系的,片面的强调那一方面都是不科学的。本文就是从伐区木材生产的经济效益和保证采伐后森林环境条件不发生显著变化来加以探讨,使森林采伐成为利用森林和保证森林生态平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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