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行政处罚 两机手被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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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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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平度市同和办事处农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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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平度市旧店镇拖拉机驾驶员王某,个人拥有拖拉机,已挂牌,却未参加1996年度检验,农机监理人员多次上门说服教育无效。根据《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平度市农机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判决书,责令其补办年检手续,并处100元罚款。送达后,该机手一直未主动履行。 当年9月6日,市农机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下达了传票和执行通知书,王某仍未理睬。最后法院依法对其强制执行,且由于在强制执行时,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恶意攻击、谩骂、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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