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治理转供电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田甜陈美菱.供电企业治理转供电的思考[J].农村电工,2023(4):15-15. |
| |
作者姓名: | 田甜陈美菱 |
| |
作者单位: | 1.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老河口市供电公司441800; |
| |
摘 要: | 转供电行为是指供电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电的行为。承担这个转供行为的企业主体,称之为转供电主体;使用转供电的终端用户,称之为被转供户或者终端用户。转供电的特点是供电企业直接与转供电主体结算,产权分界点后的设备归转供电主体所有,供电企业无法直接对每一个终端用户的电价进行管理。县级市的转供电主体大多数为专用变压器客户,转供类型主要有居民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
|
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转供电 终端用户 居民住宅小区 专用变压器 商业综合体 工业园区 企事业单位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