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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索赔有关规定
引用本文:朱孔俊.车祸索赔有关规定[J].广西农业机械化,2000(5):25.
作者姓名:朱孔俊
摘    要: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首先需经调解,调解由办案人员主持,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警执法部门指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执法机关出具调解书,双方按协议兑现承诺.调解不成的,由执法机关出具调解终结书,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的调解期限为30天,必要时可延长15天.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始;致死的从规定的办理丧事结束之日始;对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损失确定之日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需预付损害赔偿费用,也可由公安交警机关指定其中一方预付,结案时按事故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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