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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定畜禽要建立养殖档案
摘    要:近日,记者从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及养殖档案工作培训会上获悉,自4月15日起,凡属规模养殖的,养殖者均被要求建立养殖档案,以便有效实施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管理,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档案要求有生产、防疫、诊疗、用药、投入品、疫病处理等记录,并为动物种畜禽、奶牛等建立个体档案。

关 键 词:档案工作  规模养殖  畜禽产品  湖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畜牧兽医局  产品质量安全  种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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