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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荒山有优先权
引用本文:贾秀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荒山有优先权[J].科学种养,2007(8).
作者姓名:贾秀清
摘    要:某村委会在未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便将一座荒山发包给了外乡的农民李某,承包期限15年。承包合同签订后,李某即向村委会交纳了当年的承包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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