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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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彦普.“十二五”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地方政府职能研究[J].江苏农业科学,2012,40(9):382-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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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彦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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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河科技学院商贸学院,河南郑州,4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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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编号:2011B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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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途径,但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总体上仍处在初级阶段.地方政府已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其工作定位模糊、职能不清、服务低效的状况却普遍存在.为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三农”工作,地方政府应明晰定位,由“主导性扶持”转向“服务性扶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适度调控,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高效推动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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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 三农 地方政府 职能 农业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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