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民工参保新政 |
| |
引用本文: | 沈农友.解读农民工参保新政[J].农家致富,2007(23):48-48. |
| |
作者姓名: | 沈农友 |
| |
摘 要: | 可选择灵活参保
实施办法提出,江苏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由本人选择在灵活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
关 键 词: | 农民工 基本养老保险 解读 社会保险 可选择 户籍 江苏省 内流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