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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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可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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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郊区电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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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随着农村集体电力资产产权的逐步移交,农村低压电力线路、设备(尤其是野外农业排灌设备)被盗及人为破坏问题日趋严重。 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农村低压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正确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电力是供电企业管理的社会性公益事业,产权不管属于谁,都和自身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都应积极参与对供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2 明确责任归属,实现群防群治。可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群众护电组织的权利、义务、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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