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 法振雄威──桃源县林业审判庭公判一起盗伐林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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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超.新年伊始 法振雄威──桃源县林业审判庭公判一起盗伐林木案[J].湖南林业,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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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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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桃源县林业审判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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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1月4日,天寒地冻,桃源县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将被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盗伐林木罪的场付龙、符金波押上庄严的审判台,接受法律的正义审判。汤、符二犯,自1992年3月至1993年6月,先后单独和共同盗伐林木36次,折合木材材积2534立方米。盗伐集体林木情节严重、数额巨大,分别构成盗伐林木罪。判处罪犯汤付龙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判处罪犯符金波有期徒刑5年6个月。当冰冷的手铐锁住两双罪恶的黑手时,他们的发财美梦被神圣的法律之剑搅得粉碎。为扩大办案效果,林法两家到发案的区、乡进行公判。公判会上,县法院主管林业审判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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