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6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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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勇.《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6月1日实施[J].山东农业,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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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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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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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5月14日,山东省农业厅和山东省法制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 布会,宣布《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自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植物检疫 是国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 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其措施包括法制管 理、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它在世界经济贸易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如今,我 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WTO框架内,发达国家成员一方面享受自由贸易 带来的便利,一方面依托自身优势,设置了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 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以期在国际经济贸易的动态调整中取 得更大的利益,规避可能的风险。根据《TBT协议》,植物检疫措施是一项重要 的技术壁垒措施。合理制订并实施技术壁垒,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人 民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山东 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制订了《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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