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农机产品三包责任规定的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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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健.新版农机产品三包责任规定的亮点[J].湖南农机,20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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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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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新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三包责任规定”对1998年3月12日颁布的“三包责任规定”作了较大修改,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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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货责任 农机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产品修理 农业机械 农业部 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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