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动物防疫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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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管艳平,马冠华,张荣森.对违反《动物防疫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探讨[J].畜牧兽医杂志,2009,28(6):120-12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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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艳平 马冠华 张荣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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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濮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濮阳,4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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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动物防疫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指向性的规定。但是哪些违犯《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动物防疫法》没有明确规定。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与同行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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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法》 刑事责任 指向性 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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