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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动物防疫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探讨
引用本文:管艳平,马冠华,张荣森.对违反《动物防疫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探讨[J].畜牧兽医杂志,2009,28(6):120-122,124.
作者姓名:管艳平  马冠华  张荣森
作者单位:濮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濮阳,457000
摘    要:《动物防疫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指向性的规定。但是哪些违犯《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动物防疫法》没有明确规定。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与同行进行探讨。

关 键 词:《动物防疫法》  刑事责任  指向性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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