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三亩田属村民小组所有还是村委会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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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老师:我们是贵刊的忠实读者,两年来我们看到贵刊为全国各地读者解答了许多关于政策、法规性的疑难问题,我们也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法律、法规知识。罗老师,我村委会与本村1组有一田地纠纷,想请贵刊为我们作一公平的解答。我村委会现有的部分水田13亩,在1967年以前属本村1组耕地,因该组田多劳力少,加上这片水田田脚深、田块小、地处边远偏僻,耕作难度大。于是该组向村委会提出此田本组无法耕作,村委会如不想办法将会使田抛荒。当时村委会考虑目前正是国家粮食紧缺之时,哪能让田地抛荒,于是从1968年起至1991年都是由村干部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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