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婚约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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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老师 :我乡李某(男方)与钟某(女方)去年二月按民间习俗订婚 ,李某一次性付给钟某礼金3000元 ,男女双方还摆了订婚酒席十余桌。今年正月 ,女方钟某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 ,又同桂某订婚 ,收礼金1000元 ,并在桂家摆了四桌酒席。李知情后 ,要求钟解除与桂的婚约 ,但遭反对 ,于是向乡综治办起诉 ,要求钟返还礼金和摆酒席花去的一切费用。请问 :1.签订婚约后又与他人订婚是否违法?2.若解除这项婚约 ,钟某该按什么标准返还李某财物?3.在同李某未解除婚约之前 ,钟某能否同桂某登记结婚?德安县塘山乡政府综治办余小毛余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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