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巩固国有林定权发证工作成果的几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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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希勤.浅谈巩固国有林定权发证工作成果的几点意见[J].林业资源管理,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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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希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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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林业部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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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国有林定权发证工作是维护林区安定团结的环境,保证国营林业单位能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础工作。自从1981年开展“三定”工作以来,特别是国办发(1989)28号文件下达之后,各地按照国务院、林业部的指示,进行了国有林定权发证工作。到1990年底为止,全国大部分国营林业单位完成了定权发证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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