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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老师转正后还能不能再分地
引用本文:孙军.民办老师转正后还能不能再分地[J].新农业,2006(10):8-8.
作者姓名:孙军
作者单位: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农经处
摘    要:编辑同志:我们全家原是农业户口,1997年在当时种地不挣多少钱的情况下,随民办老师考取国家正式教师,全家由农业户口转办非农业户口,户口落于本镇居委会。在土地调整时,取消了我们原在农村的承包地。今年土地流转已到期,开始新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节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我们全家依然居住在当地农村,与文件规定的不同。请问一下,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全家转非农业户口后,只能依靠1人工资收入并无其他固定收入,而且还供孩子上大学,生活…

关 键 词: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  土地调整  工资收入  承包期  土地流转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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