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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园条例(2002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关 键 词:公园事业  人民代表大会  北京市  委员会  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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