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林业局贯彻中央《紧急指示》采取七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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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平万里.阿里河林业局贯彻中央《紧急指示》采取七条措施[J].内蒙古林业,19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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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平万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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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阿里河林业局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中,于去年十一月制定了七项措施。这七项措施是: 一、加强入山管理。在各入山要道设固定岗卡,组织巡护队昼夜巡护检查入山车辆。进山拣枝丫的,须到资源科办理入山证,并到指定地点收拣。对以抚育作业和拉烧柴为名,乘机盗伐森林的,视其情节分别予以没收、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分。二、加强伐区管理。要求做到不越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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