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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利部门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官司败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3月终审判定,新民市水利局对新民市法哈牛镇五道沟砖厂因占地堆放产成品、损毁原地貌进而造成水土流失的收费行为违法,撤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据了解,新民市水利局认为新民市法哈牛镇五道沟砖厂在制砖过程中取用土资源、堆放产成品及原材料,破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及原地貌,并于2003年6月18日发出“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决定书”,按2元/m2的标准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3.6万元。法哈牛镇五道沟砖厂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新民市法院认为:水利局具有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法定职权,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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