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生态养殖成农村致富新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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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明山.莱芜:生态养殖成农村致富新亮点[J].油气储运,2010(8):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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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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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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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合作社 农村 生产经营活动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 农民 章程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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