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工作,准确把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要求》(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查要求》)现予印发。请各地按照《审查要求》,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生产许可条件变更审查和新建企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