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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机手在接受农机行政处罚时的权利
引用本文:高锦,张学巨.浅议机手在接受农机行政处罚时的权利[J].农机具之友,2000(5).
作者姓名:高锦  张学巨
作者单位: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农机监理站 (高锦),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农机监理所(张学巨)
摘    要:农机监理机关是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农机监理人员应当履行公开、公正、公平执法的义务,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要接受机手的监督。当机手面对农机监理人员的处罚时,他们有这样一些权利: 1.要求农机监理人员佩带统一标志。农机监理法规规定:农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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