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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中国农业
摘    要:1999年4月10日,中美双方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这不仅是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协议,而且是中国加入WTO一揽子协议中的重要部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的签署,表明我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将有较大地提高,这可能会对我国农业及农产品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关注和议论的热门话题。 一.加入WTO对国内农产品市场的总体影响 由于《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的签定是为了中国顺利加入世贸组织而做出的,所以,它的内容应大致符合世贸组织对于农产品贸易的有关要求,即在关贸总协定(GATT)过渡到世贸组织(WTO)前的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谈判的内容,将作为中美农产品协议的基础,其中涉及的市场准入、出口补贴、国内支持和卫生及植物检疫等几个重要方面对成员国提出的要求,我国也须参照,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的要求。协议内容:(1)市场准入:即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步开放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在这一过程中,将非关税壁垒转换成关税(这一过程称作关税化),也就是取消配额、浮动关税、最低进口价格限制,以及各类限制性协议等非关税壁垒,代之以从价税和从量税。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削减现有的关税水平。鉴

关 键 词: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  农业  农产品市场  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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