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安徽地区茶叶商税的变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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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翠娟.近现代安徽地区茶叶商税的变革研究[J].福建茶叶,2016(4):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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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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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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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国之前,设立于南京的茶厘总局受到两江总督的管辖,负责管理安徽省和江苏省的茶税。安徽屯溪设立茶厘分局,所得茶税收入归两江总督所有。民国成立后,苛捐杂税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实质上的改善。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政府为茶商茶农谋求更多的福利,促进茶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就税务机构和茶税制度的变革进行了简要的说明,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近现代安徽地区茶叶商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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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近现代 安徽地区 茶叶商税 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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