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在农村城镇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中的应用 |
| |
作者姓名: | 陈楚庭 |
| |
作者单位: | 南华工商学院,广东广州,510507 |
| |
基金项目: |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美丽乡村建设的‘环境+社区+产业’模式研究”,广东省社科院与南华工商学院合作课题“低碳经济视阈下的广东新农村建设研究” |
| |
摘 要: |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出现了新的特征,在农村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引入ADR机制是合理的选择。ADR机制可以降低解决纠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可以在正义与效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它符合农村社会中的文化传统,符合农村城镇化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农村城镇化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
|
关 键 词: | 城镇化 农村纠纷 ADR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