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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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华.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9(3):14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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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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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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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一方可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笔者认为此项规定源于过时的理论,与其他法律不协调,脱离我国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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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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