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农机化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椒政发〔1996〕37号文件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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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了加快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机具更新改造,有效地推动新机具、新科技的示范、试验与推广,加快实现农业全程机械化。根据国务院《基金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机化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是依据农业两法、农业投资法和科学技术推广法制订的,其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的产出率。农机化发展基金是农业专项资金中的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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