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能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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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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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会同县人民法院,41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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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我是一名家庭主妇,年逾五旬,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全靠丈夫的工资生活.半年前,丈夫突然以没有共同生活语言为由提出离婚.一旦离婚,我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况且与丈夫的感情并没有破裂.于是,我断然拒绝了丈夫的离婚要求.为达离婚目的,丈夫收回了他的丁资卡,说如果离婚每月付给我200元,如果不离婚就一分钱也不给,意图用经济危机来逼我就范.我不愿屈服,请问不离婚能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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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主妇 经济危机 生活 工资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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