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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引用本文:胡怀光.简讯[J].森林防火,1985(2).
作者姓名:胡怀光
作者单位:湖南省林业厅护林防火
摘    要: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具本情况作出《关于严格管理林区野外用火的规定》.《规定》中确定从每年十月一日起,至下年五月一日上为森林防火期.因木森林防火期内,严格禁止在林区烧灰积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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