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蚕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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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斌,李庆宝.浅谈蚕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J].中国蚕业,2006,27(3):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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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斌 李庆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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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蚕桑站,2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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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进入新阶段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蚕桑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块状经济在安徽省山区和丘陵区占有相当的比重,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之一。蚕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组成部分,是蚕桑产业化建设中非常有效的组织形式。蚕业合作社的建设在安徽省刚刚起步,目前在青阳、潜山、六安、肥西等县(区)已开始试点,尽管形式不同,也还很不成熟,但都在运行中。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之初都面临着规模较小,经济实力不强,运行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强,缺少能人带头,市场产销衔接能力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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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作经济组织 蚕业 产业化建设 农业生产 合作组织 农村经济 农民增收 组成部分 农业增效 小康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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