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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经销售"瘦肉精"阳性猪被处刑罚的案例评析
作者姓名:林建良  胡惠萍  史文元  李伟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兽医卫生监督所,苏州,215128;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兽医卫生监督所,苏州,215128;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兽医卫生监督所,苏州,215128;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兽医卫生监督所,苏州,215128
摘    要:1 案例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办事处前珠村村民莫某2004年7月15日下午从他人处购得生猪25头,准备屠宰后销售给越溪、横泾的猪肉零售商.同日下午,苏州市吴中区兽医卫生监督所对该批生猪进行了检测,其中6头生猪被检测出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成分,属国家禁止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并作出了禁止销售该批生猪的处理决定.莫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隐瞒事实真相,仍将该批生猪送至苏州市吴中区浦庄食品站委托屠宰,在未通知当地动物检疫员的情况下,并于次日凌晨将其中4头生猪屠宰后销售给横泾镇的5户猪肉零售商,得销售款3 038元.

关 键 词:瘦肉精 生猪 案例 兽医卫生监督所 阳性 盐酸克仑特罗 动物检疫员 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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