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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动物诊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摘    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1〕15号),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从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农业部部定于2014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动物诊疗机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动物防疫法》  农业部办公厅  清理整顿工作  诊疗机构  兽医管理  机构管理  动物诊疗  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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