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简论
引用本文:王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简论[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1(3):44-45.
作者姓名:王唯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3100
摘    要:对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争议主要是因为"礼"、"刑"、"庶人"、"大夫"等概念理解的差异。本文认为,"礼"既然作为行为准则,自然要求上至贵族,下至庶人都要学礼守礼。所谓"礼不下庶人",只是那些在贵族内部举行、用来巩固贵族组织的"礼"不允许庶人参加而已。"刑不上大夫"仅指宫刑不及于大夫。

关 键 词:    庶人  大夫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