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在使用警犬实战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人的积极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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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甫云.试述在使用警犬实战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人的积极因素[J].中国工作犬业,2019(1):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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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甫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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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公安厅警犬基地,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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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第20条规定了使用警犬的范围,即“警犬使用是指警犬技术人员利用警犬开展警务工作的活动,包括气味鉴别、追踪、物证搜索、搜捕、搜毒、搜爆、巡逻、警戒、守候、抓捕、防暴、救援等”,第21条规定使用警犬的原则,即“警犬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及时、科学、安全的原则。警犬应当随警作战”,要求公安机关使用警犬应当遵循依法使用、及时使用、科学使用、安全使用和人犬结合的“五大原则”。下面我用自己一年来由近及远率湖南警犬技术实战团队在使用警犬山地搜捕和服务破案中的案例,诠释使用警犬发挥人的积极因素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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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犬 技术人员 公安机关 科学使用 安全使用 警务工作 气味鉴别 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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