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动力源泉
摘    要: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它同时兼具一定的财产权的性质,它的财产性决定了它的流通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1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缺乏相应服务组织缺乏相应的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