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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引用本文:陈亦军.浅谈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J].山东农机化,2005(12):23-23.
作者姓名:陈亦军
摘    要: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保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这一险种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保险机制,将被保险人个人原本难以承担的赔偿风险分散于社会中,以维护受害人的利益,保障社会稳定。但对于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是否也需要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在实践中却存在两种做法。第一种,不要求…

关 键 词: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  拖拉机  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稳定  机动车  保险公司  财产损失  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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