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生产对粉状活性炭的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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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玉雯.味精生产对粉状活性炭的技术要求[J].吉林林业科技,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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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玉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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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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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活性炭在味精生产过程中有脱色去杂作用,是后段板框过滤时除去细小悬浮状杂质的过滤介质。用量约为中和液的1~2%,相当于商品味精的8%左右。按照林业部粉状活性炭标准(LY216—79),该种活性炭属于782型2类。具体要求(一级品):脱色力,亚甲兰(mL)≥10;干燥减重(%)≤10%;pH值5~7;总铁量(%)≤0.05;氯化物(%)≤0.20;钙镁(以MgO计)≤0.25%;酸溶物(%)≤3.0;灼烧残渣(%)≤4。这些指标,在实际应用中,有的需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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