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婚后生育,原独生子女仍属“独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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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梅.父母再婚后生育,原独生子女仍属“独生”[J].山东农机化,2009(4):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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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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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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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与前夫离婚后,所生儿子随我生活。我再婚后,于6个月前生育了一个女儿。我所在单位认为,我已有一子一女,不符合国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政策,决定取消我与前夫所生儿子的“独生子女”待遇,包括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等。请问:该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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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生子女 生育 父母 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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