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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应分担这些债务
摘    要:律师同志: 我与丈夫结婚十余年来,双方由于一些家庭琐事一直感情不合。前两年我们二人分居,分居期间,丈夫在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开始做个体生意,也没有给家里拿回一分钱的经商收入。今年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丈夫在对我的离婚答辩时提出要我负担我们夫妻分居期间他在经商时所欠下的 3万元债务,他说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应当共同来分担,不知我有没有分担这部分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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